关于转发泰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
全市中小学教师制订并实施教师专业提升规划
(2011学年-2014学年)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校:
现将泰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制订并实施教师专业提升规划(2011学年-2014学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在编在岗专任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引导教师准确定位发展目标,认真制订本人专业提升三年规划,学校要将规划实施情况列入教师绩效考核,市教育局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学校工作考核。规划书的电子文本各校汇总后于9月26日至28日提交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9月26日上午 东片 下午 南片
9月27日上午 西片 下午 北片
9月28日上午 城区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泰州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师〔2011〕20号
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制订并实施教师专业提升规划(2011学年-2014学年)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泰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更好地引领教师规划发展、自主发展,增强广大教师自我加压、自我提高的内驱力,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需要,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制订并实施教师专业提升三年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泰州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男55周岁、女50周岁(含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时间安排
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从6月份开始,组织教师制订2011学年至2014学年专业提升规划,形成教师专业提升三年规划书(以下简称规划书,样本见附件,不同学段学校根据实际对年度目标及考核表内容可作修改);7月份各学校结合暑期校本培训工作,完成对每位教师专业提升三年规划的审定工作;8月份各学校将规划书的电子文档交所在市(区)教育局汇总备案,市直学校交我局师资处汇总备案。教师专业提升规划从2011至2012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正式实施。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贯彻实施市及本地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对实施教师专业提升三年规划的组织领导;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十二五”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对教师规划书的切合性逐个审核,引导教师准确进行自我评价、定位发展目标;各校要为教师专业提升积极创造条件,通过鼓励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的办法,调动教师实施提升规划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建立健全教师专业提升规划实施的推进和考核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可行的考核细则和办法,扎实有效地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广大教师要认真总结与反思以往的工作,严肃认真地制订本人专业提升三年规划,要清晰表述学年度目标和实施途径。规划一经制定,就具有教师专业发展的指导性和约束力,教师应自觉对照和遵守规划书中的目标要求和措施规定,力求最大限度地达成规划。
2.各市(区)、各校要对教师专业提升三年规划的实施情况逐年考核,重点考核分解目标的达成情况,并与教师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各校要建立教师个人专业提升档案袋,并定期将教师个人专业提升情况录入教职工电子信息数据库和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对提前达成目标或未达成学年度分解目标的,应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奖励和督促。
3. 各市(区)要注意发现和着力培育教师专业提升规划实施工作的典型学校和典型教师,努力在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等不同学段推出一批典型学校,在特级教师、高级教师、中级教师、初级教师等不同层次教师中推出一批专业提升的典型教师。
4.市教育局将在今年下半年对教师专业提升三年规划的制订和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并组织召开全市教师专业提升规划实施工作经验交流会。教师专业提升三年规划的制订和实施情况将列入各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目标考核以及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和必备条件。
附件: 泰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提升规划书(样本)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师 专业提升规划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师资处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6份
编号:
泰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提升规划书
(2011学年--2014学年)
工作单位
姓 名
任教学科
二○一一年 月 日
泰州市教育局编制
一、个人基本概况
|
注:现有专业技术称号见后页“专业提升目标设定”所列称号
二、2011学年-2014学年专业提升目标设定表
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下列选项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提升目标,或在空格内填写自己确定的其他目标。
类别 | 目 标 | 目标选择及达成时间 |
江苏省级 |
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 |
江苏省特级教师 | ||
泰州市级 |
名教师、名校长 | |
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 | ||
学科带头人 | ||
教学能手 | ||
教坛新秀 | ||
市(区)级 |
名教师、名校长 | |
学科带头人 | ||
教学能手 | ||
教坛新秀 | ||
校级 |
学科带头人 | |
教学能手 | ||
教坛新秀 |
三、201*—201*学年度目标及考核表
项 目 | 目标内容 | 自我评定目标完成情况 | |||||||
师德建设 | 师德修养 | ||||||||
教育工作 | 班主任 | ||||||||
其他目标 | |||||||||
教学工作 | 教学成绩 | ||||||||
业务竞赛 | |||||||||
开设讲座 | |||||||||
教学观摩 | |||||||||
教科研 工作 |
课题研究 | ||||||||
教科研成果 | |||||||||
校本课程 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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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 学历提升 | ||||||||
专业培训 | |||||||||
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工作 | |||||||||
学生满意度测评预期目标 | 满意率 | ||||||||
目标达成的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 | |||||||||
学校考核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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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负责人: |
年 |
月 |
指学生 1.“教学成绩”指学生的发展和进步,包括学科成绩和竞赛获奖、教学满意度等内容。
2.“教学观摩、讲座”要指明时间、地点、内容、听讲对象和范围。
3.“教学竞赛”要指明等级、内容以及奖次。
4.“课题研究”要注明是某级某课题的主持人、核心组成员、子课题主持人或一般参与者。
5. 教科研成果要说明论文发表或获奖、编写教材或教参、编写校本教材的题目、发表时间、刊物名称或评审机构与获奖等级、使用效果等。
6.“完成情况”要对目标内容达成情况作具体陈述。
7.所有项目均需有相对应的附页佐证材料,并据此形成个人专业成长档案袋。
四、三年提升目标达成情况考核意见 |
三 年 提 升 目 标 达 成 情 况 个 人 总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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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考 核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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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