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指标 | B级指标 | 权重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自评 | 互评 | 考评 | 综合得分 | ||
A1 自 身 建 设 |
B1 敬业奉献 |
10分 | C1:热心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爱校如家。 | 1、教师互评,结果不合格减1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轻微,见1次扣1分。 情节严重奖励性绩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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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从不怨天尤人,兢兢业业,不计较个人得失。 | ||||||||||
C3:乐于奉献,关心爱护学生,服从学校分工,团结同志。 | ||||||||||
B2 遵章守纪 |
10分 | C4: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及规章制度。 | 依据学校教职工考勤细则折算各自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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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 | ||||||||||
C6:准时参加学校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各项活动。 | ||||||||||
B3 为人师表 |
10分 | C7: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举止文明,率先垂范。 | 1、聚众赌博、打架斗殴、谩骂诽谤他匿名举报或越级上访见1次扣5分; 2、问卷调查或教师互评基本合格的扣0.2分,不合格的扣1分; 3、领导与领导,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间无理取闹扣1分。 4、参与有偿家教,谋取私利情况属实情节按学校有关细则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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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平等对待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 | ||||||||||
C9: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 ||||||||||
B4 专业提高 |
10分 | C10:努力提高自身素养,在各级素养比赛中取得好成绩。 | 见教师专业提高专项考核细则。 | |||||||
C11:遵守教师培训制度,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及相关培训。 | ||||||||||
C12:潜心钻研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教研任务。 | ||||||||||
A2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
B5 服从岗位 分工 |
10分 | C13:根据学校安排的工作岗位和任教学科课时开展教育教学的教师视为满工作量。 | 1、 不服从学校分工,见1次扣2分; 2、 无正当理由拒绝校领导成员或教研组长分配的任务,见1次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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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
22分 |
C14 班务 工作 10 |
见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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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 教学 工作 12 |
见教学工作考核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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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6 安全、管理工作 |
1、按照一岗双职的要求,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相关考核细则考核。 2、教辅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根据教职工评议结果打分。 3、校级和中层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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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 达 成 工 作 目 标 |
26分 |
C17 管理 人员 |
D17:分管工作圆满完成,受到教职工及上级领导的肯定。 | 根据市局考核结果或教职工评议结果打分。优秀满分;良好23分;合格21分,基本合格18分。 | ||||||
C18 教学 人员 |
D18:语、数、英教师 | E11:期末测试与平时质量检测按从优秀率、合格率、平均分加权得分,并按6:4的比例算出各自的总得分。 | 根据各人的总得分折算出各人的教学达成目标分。 | |||||||
D19:专职教师 | E12:成立质量检测小组,对专职老师定性考核得分。 | |||||||||
C19 教辅 人员 |
D20:根据各自的分工,由全体教职工测评,定性考核。 |
同上。 | ||||||||
B8 争 先 创 新 |
2分 | 发扬“敢为人先,永不满足,争先创优”的精神,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争先进、创佳绩。 | 1、 论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分,省级获一等奖2分,省其他奖及大市一等奖得1.5 分,大市其他奖、泰兴市一等获奖得1分,其他得0.5分; 2、 学校安排辅导的学生参赛(或文章发表),省级及以上每人次0.5分,大市级0.4分,泰兴市级0.1分,(团体获奖4倍计算,多人辅导的算平均分)。 3、在市及以上业务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得2分1分0.5分;在区域中心业务竞赛中获一、二等奖得1分、0.5分 4、年满女45岁男50岁的教师不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