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单
2015-10-13 10:29:00   来源:   点击:

困难类型:一类:父或母身故或患癌症致贫学生,父母持2015年2季度低保卡或持《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无稳定收入家庭子女;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家庭子女。二类:遭受灾害或突发事故致贫家庭学生。三类:收入偏低、负担过重家庭学生。资助政策:1.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全市在园生10%落实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每生每年1000元。2.义务教育按全市在校生8%落实生活补助,小学和初中每生每年分别为1000元、1250元,低保家庭学生,小学和初中每生每年分别为1500元和2000元。3.高中按全市在校生10%落实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等贫困生,凭有效证件在高中阶段公办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孤儿免收学费、书本费,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其余享受减免政策的对象减免50%以上的学费并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帮助。4.职业教育,所有学生免收学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以及非涉农专业,按在校生10%落实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7、8月高校新生可办理大学期间财政贴息的助学贷款。申请时间:9月底,各学段一年级新生,各学校召开家长会,统一宣传、申请,其他年级因重大变故致贫学生到班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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